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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割问题,以前的老房子地皮,现在老人过世了,需要分割土地

征地拆迁
2024-01-15 15:23: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自己家人要求分割还是集体要求分割
  • 老人去世土地的继承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若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若是都没有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只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所有权,因为老人对于土地并没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老人去世,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不能继承,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子女将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个人对土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因此老人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老人的遗产,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是此土地使用权,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人,并一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新的房屋产权人仍然能取得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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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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