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某某市的车主,2019年9月14日我去青海湖游玩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划分我是主责对方西宁的车是次责,双方保险公司按三七比例已赔付完毕,但西宁车主只理赔了他们的交强险,但未买任何商业险,远未达到应赔付给我们的比例金额,因我相隔太远人地不熟,我想在某某市法院起诉他,我手头关于对方的身份证行驶证电话微信我都有保留。

交通事故
2024-01-12 22:24: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如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携带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5、当事人履行判决规定的赔偿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