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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下达传票 私下协商好了 还需要去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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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09:29: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你的诉讼地位是什么?比如说,原告不去又不申请撤诉的按照撤回起诉处理。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 可以预定开庭时间
  • 收到法院传票是否一定要去法院,要看是否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不是被告不是必须去的。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产生以下两种情形:
    1、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2、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法院下传票可以不去。但是应承担其不参加庭审的法律后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法院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你好,你的事情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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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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