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欺骗消费消费者维权如下:与医院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医院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与医院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市长热线、省长热线等合法方式维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