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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交通肇事,给了四千让修车,修车花了11500,对方不出钱了。找保险公司走代位追偿。保险公司起诉肇事方,肇事方又追加起诉我,说我收了他四千保险公司没有权利走代位追偿。我想知道前期收了对方四千保险公司还有权利走代位追偿吗?

交通事故
2024-01-12 16:55: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主要看你损失多少,你的损失从保险公司或者对方获得总赔偿数额对就行,如果超过了,你是需要退还的。民事就是公平原则,有多少损失就获得多少赔偿,不能超额。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 建议带起诉书等材料来说明情况以便于详细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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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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