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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瓶车没有动风把车子吹倒摔到机动车上要负责任 吗?

损害赔偿
2024-01-12 16:22: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电动车被风吹倒了砸到汽车这个责任当然是应该电瓶车的车主承担一部分责任,汽车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因为双方都是受害者,而且他们双方也应该共同担任起责任。
    电动车被追尾算谁的责任
    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
    一、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二、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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