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不同意的,双方就子女的
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孩子不想你离婚,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我觉得还是不要离婚为好。
可以先和孩子谈谈,然后推迟离婚。可以告诉孩子们,对伴侣真的很不满意,而且双方两个已经讨论过,真的没有办法再在一起了。必须告诉孩子,无论你们两个怎样,都是你的孩子,你们都会爱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