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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合同物权变动的关系

债权债务
2024-01-12 13:38: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说一下你的案子啊
  • 区别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的方式:
    1、物权合同主要是指物权转让、所有权变更等物权约定的合同;
    2、债权合同分为法定债务和约定债务,法定债务像不当得利一样,约定的债务可以约定别的民事关系,包括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合同、买卖合同等。物权合同是关于财产的合同,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合同,即双方约定目标和价格,当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开始支付价款和目标时,形成物权合同,即价款与目标的对换,物权合同和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两个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法律分析:签订合同后主体变更的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导致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变更条件有;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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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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