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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汶上的,在当地承包了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楼房建设,土地复垦,小院建设等),当时合同付款方式是当地发包方自筹支付了一部分,剩余的工程款与土地增减挂勾结合,土地指标拍卖后支付。工程在2014年完工,至今工程款未付清,几个合同多的还欠60%多,少的也欠30%。当地镇政府很多事都不公开,土地指标拍卖情况不答复。上述为基本情况,请问通过什么途径能解决

征地拆迁
2024-01-12 12:04: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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