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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电梯口的消防栓门砸下来,把我脸刮伤了,物业需要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4-01-12 11:21: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物业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可以通知物业进行处理,物业可以使用业主们缴纳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相应的赔偿,并进行维修;
    若是通过楼上水管和楼板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的情况,应该由楼上邻居承担相关的维修及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法律分析:个人和物业。如果不清楚谁损坏的,由物业维修,如果有明确有谁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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