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厂宿舍被记大过涉及罚款能不能不缴

行政纠纷
2024-01-12 12:33: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也不属于行政处罚,你可以不交,但单位会给在你工资中扣除吧,如果扣除,你可以劳动要求返还。
  • 法律分析: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
    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
    (二)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
    (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
    (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
    (三)强制执行
    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注意第
    (一)项是3%而非3‰。].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例外。客观原因,依法不予强制执行。如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和批准,可暂缓或分期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罚款缴纳方法具体如下:
    1、一般来说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是要到处罚单位进行的。当事人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缴纳即可;
    2、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显示,罚款属于财产罚中的一种,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处罚一种惩处方式;
    3、我们可以发现,缴纳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因此,在面对缴纳罚金方面的困难时,可以咨询相关的部门;
    4、同时行政处罚的限制,首先是适用条件的限制。
    行政处罚有哪些适用条件
    1、对方必须是公民,法人以及其他违反了行政法规的组织,其行为是真实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的主题必须是具有法律授予相关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3、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体,组织等,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责任能力;
    4、时效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
    对于行为人实施处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罚款不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罚款属于当事人违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所应当受到的处罚,属于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为民事赔偿,其中不含有惩罚性质,为对违法行为受害人的补偿。
    公司乱罚款怎么办
    1、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追究用人单位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追究用人单位行政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