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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23年1月4号在泰康人寿买了份保险,当时推荐人说有1500元的学习津贴,555的红包,还有其它的实物奖励,妻现在都没有兑现,我是代理人,而且我的保单没有回执,也没有电话回访,请问,我能否以此要求全额退保?

保险纠纷
2024-01-12 09:19: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 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
  • 法律分析: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是很少的。具体能退多少,还请到保险公司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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