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在未成年人管教所食堂是面点师傅,7月27号在工作中用压面机时手被夹伤,当时食堂管理人员和管教所领导让拨打120送至铁路局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住院4天,食指,中指,无名指都做了手术,当时食堂管理员用微信转账3200元先垫付医药费先用,过两天医院再让交9500元,我们让管理员和所领导打钱,他们说他们只有现金,不能转账,所以让我们先垫付后期他们给报销,当时我们也做了电话录音,7月30号医院就让出院,说15天后做拆线手?X,因为某某疫情封城,我们小区9月4号才解封,他们把我媳妇工资给算到她受伤的7月27号,每个月工资是5500元(没交社保),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像我媳妇这种情况需要做伤残鉴定吗?还有误工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伙食费,等等这些费用怎么算,算多长时间,标准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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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或进行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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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据医嘱和伤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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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