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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

刑事案件
2024-01-12 21:06: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可以保外就医的情形有: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等。其程序为:1、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鉴定;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3、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4、审批。
  • 重大疾病不能自理的情况
  • 犯罪分子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很多,首先犯罪分子的所犯的罪要符合条件,并且要出现身患严重疾病、身份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需要移送到监狱执行刑期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要遵守监狱的规定,而犯罪分子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法律依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 我国保外就医的条件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如下: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保外就医的条件及程序条件为: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4)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办理程序为:
    (1)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讨论通过后报狱政科初审,同意后作病残鉴定;
    (2)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携《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病残鉴定、公安机关意见等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
    (3)审批通过后,办理出监手续。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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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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