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公证,
授权委托书只要是委托人的真实签名或盖章,都是生效的。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授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委托办理的事项合法,并且由委托人亲自在委托人处签名确认的,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
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