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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实习期内被辞退,但是已经签了离职交接,还能仲裁要赔偿么

劳动纠纷
2024-01-11 18:56: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实习期被辞退,如果具有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等情形的,不能得到补偿;如果员工没有过错的,则一般能得到补偿;如果员工是被违法辞退的,还能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得到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以下六种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无需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下两种情况属于合法辞退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全为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实习期被公司辞退,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劳动者,要支付给员工双倍经济赔偿金,配赔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为6个月以下,双倍赔偿金就是1个月工资。
    2、在实习期间的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
    3、公司没有给你缴纳五险一金,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公司补缴。
    以上是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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