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月3日晚。我晚上跟朋友吃饭 酒喝醉了。在回家的路上,醉的不行了,现在都回忆不起来,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我喝醉了,就在路边一电瓶车上休息,车子倒了几次,然后有个女的过来说我,过程中发生了口角,然后我动手打了那个女的一巴掌,过了没多久那个女的老公三人过来把我打了一顿,导致眼睛骨折。事后才晓得,对方被扇巴掌那个女的是个孕妇。然后去检查 那个女的就脚感肌肉拉伤有淤血。他们的意思是娃儿不要了。请问这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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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赔偿,具体细节案件证据可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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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轻伤或者以上就属于刑事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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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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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们协商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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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咨询故意伤害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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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事情有没有报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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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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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