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学校万能墙上有个人问又约炮的吗,价格好商量,犯法吗

婚姻家庭
2024-01-12 10:03: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如果你的同学发布的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有人与他进行了非法的性交易,那么他可能会涉及到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此外,这种行为也可能会对学校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并且违反了学校的纪律和规定。因此,建议你及时向学校的相关部门反映这种情况,以便学校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秩序。
  • 公安报警后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可以向学校领导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可以向纪委、检察、公安机关投诉。
    除了在学校中教师的问题,可以跟学校反馈或者举报。
    尤其是涉及教师收受钱财的,特别是教师节、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节点,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除了在学校中教师的问题,可以跟学校反馈或者举报。尤其是涉及教师收受钱财的,特别是教师节、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节点,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这种寻衅滋事建议还是报警求助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