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律师您好,我追尾了一辆网约车,当场无人员伤亡,报警之后,判定我全责,车子需要修理五天,保险公司已经将修车钱付清。但是当事人让我赔付停运损失费,我从网络上了解到,网约车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属于非法营运。当事人这辆车是租车公司的车,大概率是有运输证,但当事人本人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而当事人的妻子有,追尾当天是当事人本人开车,妻子并不在车上。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赔付他吗?
解答:我的意见不代表最终法院的意见。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裁决。虽然事故当事人没有证,但他妻子有,而车辆维修必然也影响他妻子的使用。这是我对此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