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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个骨折住院10天,医生让出院,半个月后来复查,可以出院嘛?出院了之后还能找对方索赔吗

医疗纠纷
2024-01-18 15:03: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能否出院主要看医生的意见,出院后能找对方索赔。
  • 现在啥情况?医院给你造成伤害了吗?
  • 是怎么受伤的呢具体沟通看看
  • 骨折一般恢复的时间短则6到8周,长则三个月,从理论上讲,医院不会让患者住院那么长时间,毕竟做完治疗之后,剩下的时间就是等着骨折愈合,并不需要占用医疗资源。所以医生一般会让病人回家休养,这也是符合正常医疗程序的。
    至于误工费和营养费以及后续的赔偿问题,应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根据骨折部位的不同,还有选择医院的不同,护理的费用也是有所差异的,建议具体去当地医院进行一下咨询,平时要多注意休息,饮食上又多吃鱼虾、鸡肉,还有一些含钙和蛋白质丰富的食物,一定多饮水,多进行功能锻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要看具体的伤情,看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如果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是出院后要额外增加营养,那么就需要赔偿。另外,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也是需要赔偿护理费的,护理的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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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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