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2023年2月16日和17日分别购买了年货,商家一直不发货,不退款,最后发送了一个空的包裹。商家首先是通过淘宝作为平台,然后让购买者通过微信进行详细沟通,然后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费用。属于多步骤多层次虚假消费。已经通过支付宝平台投诉无果,通过12315投诉查到商家经营异常,目前已经报案,但是案件不知道是否立案。我只要求货款退回。目前商家已经无法退回。警方和支付宝,以及12315代表方都说可以全力配合此事,但是问题来了,到底哪家占主导,谁配合谁?进入一个死循环。求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