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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子是借钱,法院已判决并己执行一年了法院执行人员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接下来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1-11 13:20: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执行线索吗,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 1、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判决后借款人仍然不还的,出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2、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法院被执行人一直不还欠款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形: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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