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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医药费用了二万六千元,我私人垫付,工伤报销一万元,余下的费用该找谁啊

劳动纠纷
2024-01-25 16:50:5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找单位支付,是否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 你好,谁造成的,找谁赔偿的。
  • 你好,涉及的情况说一下呢
  • 哪里受伤了,找单位赔偿哦
  • 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理赔事宜,即使是工伤保险支付的待遇,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办理。所以,你应向用人主张工伤待遇,产生争议纠纷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出现事故后的医药费,该费用应由公司垫付,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工伤认定后,由单位申请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医保支付,工伤保险除了要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按工伤级别支付一次性工伤赔偿金工伤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如需二次手术的还要支付二次手术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理赔事宜,即使是工伤保险支付的待遇,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办理。所以,你应向用人主张工伤待遇,产生争议纠纷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是工伤吗还是啥子 伤到哪里了你是 看能评残不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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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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