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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能咨询一下离婚案例吗

婚姻家庭
2024-01-11 08:56:1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离婚案件。建议电话联系或者来所详谈
  • 你好,是离婚的哪方面问题?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 您好,具体咨询那方面的,这要看你的具体情况
  • 你好,离婚分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的
  • 法律分析:申请离婚的条件:
    1、自愿协议离婚条件——双方自愿。满足以下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确认为感情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想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咨询或者到法院的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离婚的途径为两种:
    1、夫妻双方均想要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有值班法官和律师,可向其询问具体手续及流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发生离婚纠纷应该向有关人员咨询以下内容:
    1、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方面的问题;
    2、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及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
    3、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举证方式;
    4、其他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涉及夫妻感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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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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