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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释放回来的,我们改也名字,就是改不了能叫他学名上也可以,现在派出所不给改,说从监狱出来人员国家不叫改,

刑事案件
2024-01-10 12:57: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安部门对公民姓名的更改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附合更改条件而不予更改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 第九条 户口变动及户口登记事项的变更、更正登记,公民申报变更姓名,可参照下列意见处理:
    (一)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
    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性,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憎、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问明情况后即可给予变更。
    (二)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
    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教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三)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以变更。
    (四)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 名字只能自己更改,别人是不能代劳的
    如果你想改名字,只要到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公安局不能没有理由而不给你改。
    如果公安机关不给你改,你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再不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什么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公安部门对公民姓名的更改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附合更改条件而不予更改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 第九条 户口变动及户口登记事项的变更、更正登记,公民申报变更姓名,可参照下列意见处理:
    (一)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
    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性,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憎、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问明情况后即可给予变更。
    (二)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
    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教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三)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以变更。
    (四)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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