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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精神损害的比较分析

损害赔偿
2024-01-12 15:27: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现在是有什么问题? 还有问题的话, 可继续追问。
  • 人身损害包括住院损失,财产损失就是直接损失,精神损失费是精神抚慰金
  • 法律分析:下列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1、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损害的;
    2、个人隐私和其他人格利益遭受侵害的;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侵害的;
    4、死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使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
    5、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法律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一方财产范围是: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一方的婚前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人身特征如下:
    1、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切相关,不可分离;
    2、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与财产权密切相关;
    3、人身权是绝对的和主导的。
    侵害人身权赔偿内容如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误工费;赔偿护理费;赔偿交通费;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赔偿残疾赔偿金;赔偿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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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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