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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中介买卖了车辆。我是车主。当时双方签订合同。交了一千元订金。但是回来我家庭因素不想卖车了。和买方联系。退回买方订金。对方不肯。要求我赔偿损失。按合同约定的两倍赔偿

合同纠纷
2024-01-11 05:49:1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根据合同约定的办
  • 你好,有书面约定的,你无故不卖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诉求?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因你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你方赔偿损失。
  • 你好,需知合同的详细内容,再做评估指导
  • 可以帮你。请直接电话咨询更详细,谢谢
  • 你好,这边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 有约定就要按照约定赔偿
  • 买车交的订金是否可以退要看情况。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之后也未协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则买方不买车时,可以退还;如果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则买方不买车时,可能需扣除其应承担的违约数额。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车交的订金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退的。即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之后也未协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则买方不买车时,可以退还;如果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则买方不买车时,可能需扣除其应承担的违约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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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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