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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晚上我们一起喝酒了。大概喝到晚上11点,第二天7点照常去上班,上班期间没有表现出异样或醉酒状态。上班到下午五点,发生了机械事故。手被机台压成粉碎性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么?昨天晚上一起喝酒的有没有责任?

劳动纠纷
2024-01-11 09:29:0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成年人的话如果是成年人的话一般如果是成年人的话一般情况下是如果是成年人的话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自如果是成年人的话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自己付如果是成年人的话,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自己负担
  • 属于工伤,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认定,去劳动局申请认定程序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索赔,工作发生工伤走工伤赔偿。
  • 你好 请问下现在具体情况如何的
  • 可以认定工伤的,一般没有责任
  • 可以认定工伤,工作地点在哪里
  • 您好,是什么时候受的伤呢
  • 员工晚上喝酒第二天上班时发生车祸,如果对该车祸不负主要责任,且在当时没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等情形的,属于工伤。如果当时仍处于醉酒等状态内或者本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员工晚上喝酒后第二天上班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果不是醉酒驾驶,并且不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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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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