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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大医院拿的药吃胃疼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09 21:53: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若在医院做的,可到医院投诉处。如属私人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 向卫生局投诉
  • 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处理医疗纠纷。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八条
    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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