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有个房产的问题质询一下你。就是三家共同建的房子,拆迁的时候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现在马上要分房子了,总共六套,现在每家分两套。这样能改吗?

征地拆迁
2024-01-11 12:00:41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果三家共同建的房子在拆迁时已经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可能已经转移到了这个人名下。这可能会导致其他两家无法直接拥有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
    如果你希望改变这种状况,你可以尝试与另外两家协商,看是否能够重新签订协议或合同,以确保每家都能够拥有两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如果另外两家同意重新签订协议或合同,那么你们可以请律师或公证处进行见证或公证,以确保协议或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签订协议或合同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程序和费用,因此你们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并确保在签订协议或合同时遵守法律规定。同时,如果其中一家对重新签订协议或合同存在异议,你们需要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并尝试解决他的顾虑。
  • 你好,可以先内部协商对房产进行分配,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可以的必须改过来的,我也不会龙
  • 您好,可以帮您咨询房产拆迁问题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你好,这边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方便具体沟通一下细节
  • 法律分析:房屋确权后也是可以更改名字的,具体的更名流程如下:首先把房产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其次准备好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并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最后按照房产局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房产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权利人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翻建的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出现后,房屋权利人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
    变更登记所针对的事项是房屋的客观事项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法律分析:不可以更改名字。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拆迁还房是针对拆迁户的,办的证一定在拆迁户名下。
    如果是家里的直系亲属,在办证之前,房产证是可以加上名字,但房产证上一定要有拆迁户的名字。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您好,您房产的问题可以析产的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