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在热心业主的牵头下,成立了业主交流群,成立后发布声明:业主交流群属于全体业主。随后,业主交流群按照群规选举了群主,开始进入正常运行状态。有一天,群主在未得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解散了业主交流群。请问群主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是否造成了广大业主共有资产的损失?请简单书面留言,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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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群主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
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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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没有造成什么实际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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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这边可以投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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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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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过来面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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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