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房户主是本人,让协议上写有我母亲的名字,母亲去逝了,我去办理房产证,要求我,我的兄弟姐妹签字放弃母亲的的安置平方,但姐姐去死了,子女又不知道在那个城市了,要我去开死亡证明,我那里去开到证明,兄弟又不来往,我怎么办理呀?

征地拆迁
2024-01-10 09:24: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母亲去世了,协议上又有名字,如没有遗嘱,那就要按法定继承处理。
  • 已经回复。可以到法院以继承纠纷起诉。

  • 1.先找拆迁办,说明原产权人死亡的情况。

    2.再到房子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拆迁办办理拆迁合同变更。如果继承人对处分房产不能协商一致,也要以到法院起诉。

    3.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带上原房子的房产证、老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一起到公证处办理。
  •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于被侵犯的权利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 1.先找拆迁办,说明原产权人死亡的情况。
    2.再到房子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拆迁办办理拆迁合同变更。如果继承人对处分房产不能协商一致,也要以到法院起诉。
    3.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带上原房子的房产证、老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