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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请问我在工作面工作伤着腰椎了是否能报工伤

劳动纠纷
2024-01-09 17:46: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可以通过和单位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具体有以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可以赔偿多少与伤情实际情况有关,在主张赔偿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应的收据证明各项损失,不然会很难得到支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因上班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如果符合在用人单位工作时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等情形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及时去进行申请,由社保局或劳动局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工伤是指因工受伤,是在工作当中出现了椎间盘突出,如果在工作的时候出现了腰椎间盘突出加重的情况,按照一般的单位,这种外伤或者是突出是应该纳入工伤的范围,但是具体的要看各个单位的规定,其具体要求是不一样的。
    腰椎间盘突出是一种慢性的退行性的疾病,一般发生于平时的劳动和活动当中,也有急性的外伤,或者是过度用力提重物造成的腰椎间盘突出,但是这种情况下通常腰椎会有间盘突出的基础,就是腰椎发生了退变。
    所以腰椎间盘突出是否纳入工伤,主要看是不是在工作当中出现的,再一个,还要根据各个单位,还有各个地方的政策,其规定不一样而导致的结果是不同的。法律依据:《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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