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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56岁下班途中骑车跟人碰撞手摔骨折了,用人单位没买保险,一分钱不赔合法吗?

保险纠纷
2024-01-09 17:26:1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造成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你妈妈在下班途中骑车与人碰撞手摔骨折,如果该情况被认定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保险,则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一分钱不赔,是违法的。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劳动监察机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年满56岁,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如果您妈妈没有享受退休待遇,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可以申报工伤认定。
  • 你好!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工伤。单位就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你妈妈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好认定工伤。单位通常无责。
  • 您好,不合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吗
  • 当时报警了吗?责任怎么划分的?
  • 那得看是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例。
  • 可以要赔偿,正常公司得给的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若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若未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是交货途中还是下班途中
  • 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个人主要原因的意外交通事故伤害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只要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过试用期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还没签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你每天都在公司上班),也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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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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