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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别人看行李,但是丢了怎么赔偿

损害赔偿
2024-01-11 14:53: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你无偿帮别人看行李,但是丢失了,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需要根据行李的价值、丢失的原因等因素来确定。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你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无法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你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 可以帮你解答的但是最好是得有证据才可以的。
  • 建议报警处理,寻求帮助
  • 当事人的遗失物依法可以被追回。如果他人构成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其返还该遗失物;如果构成无因管理的,则当事人也可以追回,但可能需要向对方支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收取遗失物的费用是合理的。收件人有偿还费用、报酬和留置权的权利,但收件人恶意侵占遗失物的权利会消失。
    1、费用偿还请求权,收件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收件人要求返还;
    2、报酬请求权,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应当向拾取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
    收件人局部支付收件人,保管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或者承诺给收件人的报酬的,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由于拾取人恶意侵占遗失物,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将丧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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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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