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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单位不给营业执照复印件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09 13:58: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伤认定问题可以帮你解决
  • 工伤是身体哪里受伤了呢

  • 1、申请人带上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材料证件交给相关的政府部门,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申请工伤认定时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营业资料,可以及时补充;如果申请人是劳动者,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请求复制其营业执照等资料;单位不配合的,则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去申请调解,来取得工伤认定所需的资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而单位出面的则需要带上公章,另外其他人是无权补办的,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将工伤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书丢失无需太过担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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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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