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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事闹翻!他把聊天记录发给第三方了违法吗?

互联网纠纷
2024-01-09 10:56:4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未得到他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是违法的。和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隐私,私自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
  • 你好,这个是不违法的,是否有其他信息泄露的情况
  • 你好,除非同事追究你的责任,不存在违法行为
  • 你好,具体要了解下,第三方对你的影响的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你好!这个情况是不合法的
  • 你好不违法的可以起诉的
  • 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隐私,私自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如果另外一方不愿意公开的话就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你为了举证不算),还有可能侵犯名誉权,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方可以请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精神损失等.如果致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劝你与对方沟通后再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你好,属于侵权行为!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泄露和公开、随意刺探。与他人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先不特定的第三人公开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否者,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还可以依法要求传播者承担侵权责任。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在涉诉纠纷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于证明相关事实的聊天记录是允许的,不涉及隐私权侵权。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法律依据: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法律分析:未经别人允许把别人的聊天记录发朋友圈是违法的。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个人生活安宁与个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违法侵扰、知悉、搜罗、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能够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要看是否涉及到对方的权利才能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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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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