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传播淫秽50条,但是撤回了有事情吗?

互联网纠纷
2024-01-08 19:57: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本罪属故意犯罪,而且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本罪属故意犯罪,而且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