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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流转后,土地使用权属于谁收益就归谁所有,并不是土地所有权属于谁土地流转收益归谁所有!!!

征地拆迁
2024-01-08 15:35: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流转到期后,在土地承包期内使用权仍然属于农民。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征收后,不再享有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流转了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采取何种流转方式。
  • 土地流转算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财产所有人通过行使对自己财产的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从而获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一般不需要生产经营来获得,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收藏品市场等活动,使财产进入市场的竞争机制中,在资源配置中获取财产性收入。
    农民土地流转需要自愿,而且土地的权属没有争议,而且交易双方是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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