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下,我3号被车弄到了,然后造成韧带撕裂,今天出院,出院会影响后面理赔吗?某某营养费,误工费这一类的

交通事故
2024-01-08 13:49: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会影响的,该有的赔偿都会有的
    追问:像 我这种做自己工作的,就是跟着老公工作的,需要开工资证明吗?然后赔偿这一块的都是怎么赔的呀?赔多少呢?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赔偿一般是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至于后两项是否能够成立,需要鉴定才能确定。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你方可以直接起诉对方司机及其保险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就赔偿的问题,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据
    1、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2、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证据。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3、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4、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
    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5、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条 第一款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法律分析: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陪护费等都由车主赔偿,如果构成伤残,需要经过鉴定确定伤残的等级,按照等级来计算赔偿的数额,建议在当地找律师详细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