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丈夫欠债后死亡,妻子继承其遗产的,需要承担债务,如果
放弃继承其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如果丈夫所欠债务是个人债务,则妻子不需承担,如系
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负有连带清偿义务。
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应从欠债时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债的用途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及妻子是否知情等方面综合判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