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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怎样承担哪些责任

医疗纠纷
2024-01-08 10:33: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具体说明一下情况ZQ50
  • 具体什么情况呢,可以描述一下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院次要责任是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之一,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对医院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和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标准应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在实践中,医院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一般在患者具体损失的20%-40%之间。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医院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两方面。
    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医院如果在医疗活动中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未尽到注意义务,违反医疗器械使用相关规定等,医生如果违背注意义务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过错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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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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