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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铁路职工,想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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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18:42: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职工档案的内容包括: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5、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6、奖励材料;
    7、处分材料;
    8、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材料;
    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职工档案是指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职工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档案来源于文件。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
    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两者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实效、功用、离合等个性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职工档案的补办
    职工档案是不会随意丢失或者消失的。
    建议大家首先到档案存放机构查找。如果是因为责任单位的失责导致档案丢失,会有一定赔偿。档案丢失的补办方法如下:
    1、通过单位向当地人社局申请补建档案,并将补办职工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报人社局备案。
    2、单位需要补充的职工材料包括:工龄确认表、招工备案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知青登记表、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无法补齐的材料,可以提供其他社会信息记载的资料,进行佐证。
  • 职工档案的内容包括: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5、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6、奖励材料;
    7、处分材料;
    8、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材料;
    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职工档案是指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职工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档案来源于文件。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两者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实效、功用、离合等个性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职工档案的补办
    职工档案是不会随意丢失或者消失的。建议大家首先到档案存放机构查找。如果是因为责任单位的失责导致档案丢失,会有一定赔偿。档案丢失的补办方法如下:
    1、通过单位向当地人社局申请补建档案,并将补办职工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报人社局备案。
    2、单位需要补充的职工材料包括:工龄确认表、招工备案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知青登记表、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无法补齐的材料,可以提供其他社会信息记载的资料,进行佐证。
  • 法律分析:档案一般不是存放在当地的劳动局。档案存放有两种方式:
    1、一种是存放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2、一种是存放于有存放档案资格的单位。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如果想查询你的个人档案,可以向单位的人事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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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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