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了一个我网友,他给我转了52块钱,我后来还给他了没要,现在他又来说要回转给我的钱,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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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不需要还给他转的钱。如果他要求你还给他转的钱,你可以拒绝他的要求。如果他继续纠缠你,你可以向当地的警方报案,寻求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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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归还处理,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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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转给别人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可以要回来,属于这种情况的,对方应当构成
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对方不退的,可以起诉,强制对方退钱;不存在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将钱要回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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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主动转给别人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可以要回来,属于这种情况的,对方应当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对方不退的,可以起诉,强制对方退钱;不存在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将钱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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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转给别人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可以要回来,属于这种情况的,对方应当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对方不退的,可以起诉,强制对方退钱;不存在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将钱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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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