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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已交,房子到交付时间没有交,我可以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4-01-07 22:16: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付首付款后在以下情况下可无条件退房:
    1、开发商擅自将房屋再次出卖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第三人,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屋;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3、交付后,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其它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 付了首付款可以退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退。延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的;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房子产权不清楚的都可以退房;但是是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退房的,应当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2.开发商“五证不全”;
    3.无法正常办理或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
    4.房屋面积误差超3% ;
    5.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
    6.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仍未交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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