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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与男朋友下个月要结婚了,昨天发现男朋友把前女友带回家睡觉,现在想分手,我都花了好几万,本来十月一订婚的,男方家里一个老人去世,没有订,我怎么要补偿

婚姻家庭
2024-01-08 09:59: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赔偿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要回
  • 在法律上是没有一方悔婚就要赔偿给对方的规定,所以一般要求赔偿是需要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如果双方只是订婚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彩礼中的大额礼金以及“三金”一般是要退还的;日常交往中的赠与,一般不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悔婚后处理方式如下:
    1、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2、如果另一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3、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起诉女方要回彩礼钱。
    订婚后女方悔婚要返还哪些东西
    订婚后女方悔婚要返还以下东西:
    1、订婚并不是结婚,所以在双方没有进行共同生活之前,订婚后女方悔婚的,应当退还其所有的聘礼包括现金和物品;
    2、如果拒绝不返还的,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男方有权起诉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四条
    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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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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