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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孩子刚上班,没有还还上学货款,是否取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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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7:07: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只要是被批准的低保户,在家庭生活以及经济收入未改变的情况下,无论进入哪所学校就读,低保的待遇是不会取消的。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 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以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
    四种情形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按照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凡具有市区辖区内城镇、农村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村)民,户主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由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根据市民政局政策公开问答,有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最低生活保障:
    一是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部门及镇(乡)、街道、居委会提供的就业机会,不自食其力的;
    二是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空调、手机、摩托车、高档家电、贵重首饰等),或拥有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或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及其他非基本生活必需的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六倍的;
    三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是因法定赡(扶、抚)养人不尽赡(扶、抚)养责任的(虽有法定赡、扶、抚养人但无赡、扶、抚养能力的除外)。
    此外,有些低保户认为,为改善居住条件,借钱买了房,但自己家里经济依然困难,是否该保留低保资格。
    这一点,《办法》里也有明确规定:因巨额投资(如建房、购房或其他投资)造成生活困难,且经有认定资格的有关部门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现值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城镇居民住房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一倍以上的家庭(单身家庭按2人计算),一般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金是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没有这个钱就生活不下去。没有领取会被视为存款,既然能把低保金存起来,就证明不需要这个钱。低保金是需要每个月领取的,因为低保是动态管理,没取会被取消资格的。
    如果需要,过一段时间,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再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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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只要是被批准的低保户,在家庭生活以及经济收入未改变的情况下,无论进入哪所学校就读,低保的待遇是不会取消的。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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