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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评残标准

劳动纠纷
2024-01-08 16:17:5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由鉴定机构认定。
  • 您好!你是受工伤了吗?先认定工伤!
  • 您好,可去当地劳动统筹机关申请。
  • 需要结合你的病历帮你对照去了。
  • 你好,参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 病历受伤情况,工份保险情况
  • 工伤伤残评定标准: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法律分析: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为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赔偿标准: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等等。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一般要求在治疗终结后前往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即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于伤情严重的,在出院三个月之后进行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标准的时候,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
  • 工伤评残标准包含工伤标准和评残标准两部分。工伤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规定了职工可以申报工伤的情形,包括七种情形。评残标准统一适用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由专门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评残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一级标准的人体致残率为100%,十级为10%,每级之间相差1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如下:
    4.4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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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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