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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被占 有林权证的

征地拆迁
2024-01-07 17:30: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林地被占是赔偿方面有问题吗
  •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侵权返还
    追问:树木被整改为耕地,可以要赔偿吗?损坏五亩
  • 你好请问被非法占有用于别的吗
  • 法律分析:林地所有权是归村民小组所有,不归个人所有。林地所有权是指所有者对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地使用权是指所有人根据林地的特征(性质)进行利用的权利。
    主体是集体和个人。个人拥有的权利只有林地使用权,如果是征用林地,应该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并且已经给予林地所有权人一定的林地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不包括。
    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 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
    (3) 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
    (4) 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 明晰产权的依据;
    (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 不包括。
    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
    (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
    (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明晰产权的依据;
    (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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