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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扣除审理期限,自2024年01月03日起不计入案件审理期限,待法定原因消除后,案件审理期限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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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4:25: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法律对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时间并无明确时间限定,只是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所规定。而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法院的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衍生问题:
    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中止审理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所以,中止审理提出的时间就是在审判的过程中。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也就是说刑事案件申诉的审理期限是按照再审的时间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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